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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回复第二轮问询
来源: 同壁财经      时间:2022-12-01 21:28:4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01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问询,回复的主要问题有,贸易商销售的真实性,新增客户的收入真实性,居间商销售的合理性及真实性等。

了解到,公司对贸易商收入金额分别为21,541.36万元、22,629.23万元、26,863.31万元和18,460.68万元,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针对产品终端应用领域、终端客户类型及贸易商的客户信息、报告期各期期末库存等问题对贸易商客户进行了发函。针对报告期各期合计945家贸易商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一共发函842家,剔除对方拒收的客户,实际有效发函741家,收到客户回函394家。

回函的394家贸易商中,15家拒绝透露其终端应用领域,379家明确了其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明确终端应用领域的贸易商客户各期收入分别为13,688.80万元、16,238.04万元、19,795.81万元和13,610.79万元,占贸易商客户总收入比例分别为63.55%、71.76%、73.69%和73.73%。其中明确终端应用领域为食品领域的贸易商收入分别为12,034.13万元、14,210.54万元、17,151.73万元和11,814.09万元,占贸易商客户总收入比例分别为55.87%、62.80%、63.85%和64.00%。

2021年公司境内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存量客户,境内主要增量及存量客户均以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饲料领域为主营业务,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应用领域与其主营业务相符,业务背景真实,具有商业合理性。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存量客户,主要增量及存量客户均以食品、饲料或饮料领域为主营业务,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应用领域与其主营业务相符,业务背景真实,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展会、网络推广、老客户引荐、市场拜访、依托行业地位和口碑吸引客户、同行介绍等方式进行境外客户的拓展。2021年,公司境外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在获客方式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

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销售收入以自产业务为主,新增客户自产业务和贸易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4.25%和25.75%。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的实质为凭借自身信息优势、长期从事该行业的积淀,通过提供专业的贸易服务,满足客户对于食品添加剂种类多样化、小批量等的采购需求,从而赚取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差价的业务模式。因此,境外新增客户与存量客户在贸易业务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

发行人通过居间商模式的销售主要是境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5.35%、69.94%、63.07%和67.07%。尽管公司已通过参加国外展会等方式进行境外客户的开拓,但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均在连云港,国外未设销售中心或办事处,通过居间商销售有利于发行人开拓境外业务。

从该公司近五年的财务数据来看,近四年的营业总收入同比是增长的,增量良好;近五年归母净利润水平优秀;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好,盈利水平较好。

小贴士: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润普食品(836422)2021年营业收入为533435776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43196741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2.44%,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57%。目前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600918),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归属创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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